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這只是一個來解釋,我為什麼要寫這樣的文字。

我曾和我在教會的弟兄分享過,陪伴小孩;尤其是自己極度疼愛的小孩;的過程當中,有很多類似神與人之間的互動。常因著這樣的陪伴,我很能夠去理解在聖經中,在極多地方,以親子關係來比擬於神人之間的關係。

蓁蓁,我之前的格文曾提過:[我手上抱著的,是我抱過的小孩中,長得最像我的小孩。]過去也曾有同事看到蓁蓁的相片時,也曾調侃著說,是不是我背著大家在外頭偷生的女兒。當然,在三年八個月的陪伴下來,我也漸漸的當她是我自己的女兒在看,只差沒正式認為乾女兒;甚至我有一次在Plurk及Facebook上稱她為[My fake daughter](我的假女兒)。

而透過陪伴她的過程當中,透過和她的一些互動,和我在我信仰上對上帝的認識交錯之下,會激盪出一些火花。這些文字,就是記錄這些激盪出來的火花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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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lamb100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